食品安全法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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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常识?

食品安全法常识?

关于公开征求对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国家标准的意见的函

农药残留
农药残留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生物体、收获物、土壤、水体、大气中的微量农药原体、有毒 代谢物、 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
施用于作物上的农药,其中一部分附着于作物上,一部分散落在土壤、大气和水等环境中,环境残存的农药中的一部分又会被植物吸收。残留农药直接通过植物果实或水、大气到达人、畜体内,或通过环境、食物链最终传递给人、畜。
农药残留的种类
1.杀虫、杀螨剂
1)有机磷类 有机磷类农药有抑制许多动物、昆虫体内的胆碱酯酶的作用,从而影响酯类的水解。该类农药的使用量很大,范围也很广泛。常见的有机磷类农药有:di百虫、di敌畏、久效磷、磷胺、棉安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杀螟松、倍硫磷、二嗪磷、辛硫磷、水胺硫磷、蔬果磷、甲胺磷、双硫磷、乐果、甲拌磷、ma拉硫磷。
2)拟除虫菊酯类 拟除虫菊酯类的大量使用是由于在上世纪70 年代出现了一批高效、低毒、杀虫广谱的品种,这类农药目前在我国已广泛使用,例如氰戊菊zi、氯氰ju酯、溴氰菊zi、氯菊zi、甲氰菊zi等农药。
3)氨基甲酸酯类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在六六六禁用后已成为我国大量使用的一类农药,这类农药的毒性有以下特点:一是大多数品种速效性好,残留期短,选择性强;二是多数品种对高等动物毒性低。常使用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叶蝉散、速灭威、涕灭威、仲丁威、克百威、抗蚜威等。
4)沙蚕毒素类 沙蚕毒素是存在于沙蚕体内的一种有杀虫活性的天然有毒物质。自上世纪60年代初确定其化学结构后合成了此毒素和许多衍生物,经一系列试验,人们开发了一类具有特异杀虫作用的沙蚕毒素杀虫剂。这类农药的特点是能有效地防治多种害虫,常用的品种有:杀虫双、杀虫单、杀虫环等。
5)有机氯类 常使用的品种有:六六六(bhc)、滴滴涕 (ddt)、三氯杀虫酯、七氯、艾氏剂等。其中有机氯农 药六六六、滴滴涕,从上世纪40年代使用以后,在植物保护和卫生防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60年代发现其具有高残留和污染问题后,70年代一些国家相继限用和禁用此种农药。
6)杀螨剂类 主要有杀虫脒、三氯杀螨醇、溴螨酯、三氯杀螨砜等代表性的品种。
2.杀菌剂
常用的品种有:多菌灵、甲霜灵、三唑酮、三唑醇、三环唑、速可灵、灭菌丹、克菌丹、敌枯宁、禾穗胺、敌菌灵、福美双、福美锌、硫菌灵、甲基硫菌灵、克瘟磷、稻瘟净、百菌清、五氯硝基苯、六氯苯等。
3.除草剂
除草剂的使用较为广泛,主要的品种有:绿麦隆、灭草隆、敌草隆、利谷隆、禾草丹、禾草特、野麦畏、甜菜灵、甲草胺、丁草胺、2甲4氯、除草醚、wu氯酚钠等。
农药残留危害
农药残留的危害主要为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及市场经济的危害和农作物的危害
一、人体农药残留的危害:
1、容易造成肥胖。当肝脏无法对有毒物质进行解毒时,就用脂肪包裹起来,形成脂肪团,这就是为什么有人在减肥后还会生病的感觉的原因,因为减肥之后,里面的农药重新进入人体的缘故。
2、容易致癌。容易诱导有机体突变,增加细胞突变的可能,从而使细胞产生畸形而诱发癌症。
3、干扰内分泌。有些农药的分子与人体的雌性激素十分相似,从而使人体的激素平衡发生紊乱,这些东西能影响我们的行为,大脑及生zi器官的发育,并会导致癌症。
4、会使人体消化功能紊乱。长期食用有农药残留的食物,会干扰我们的消化系统功能,主要表现为腹痛,腹泻及大便干燥。所以,在食用食物时一定谨慎食用。
5、影响免疫系统和造血系统。长期食用有农药残留的食物,容易引发癌肿,血淋病和免疫系统紊乱,还会影响我们的免疫系统和造血系统。
6、易导致胎儿内脏发育不全或畸形。残留农药中的有毒物质在孕妇体内会通过胎盘或母乳被胎儿吸收,导致胎儿的某些内脏器官发育不全或畸形,一些出生缺陷的孩子,在子宫内中毒是导致儿童疾病增多的原因。在喂食孩子时,一定谨慎食用。
二、农作物农药残留的危害:
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特别是除草剂,导致药害事故频繁, 经常引起大面积减产甚至绝产,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土壤中残留的长效除草剂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市场经济的危害:
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问题高度重视,对各种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都规定了越来越严格的**标准。许多国家以农药残留**为技术壁垒,限制农副产品进口,保护农业生产。2000年,欧共体将氰戊菊酯在茶叶中的残留**从10毫克/千克降低到0.1毫克/千克,使中国茶叶出口面临严峻的挑战。
农药残留主要检测方法
生化检测法:利用生物体内提取出的某种生化物质进行的生化反应来判断农药残留是否存在以及农药污染情况,在测定时样本无需经过净化,或净化比较简单,检测速度快。生化检测法中又以酶抑制法和酶联免疫法应用最为广泛。
相关仪器:csy-n12便携式农药残留检测仪csy-n8/csy-n16农药残留检测仪(酶抑制法)csy-n48/csy-96农药残留检测仪(酶联免疫法)
色谱快速检测法:通过尽可能的简化样品净化步骤,直接提取进样分析蔬菜和水果中的有机磷类农药残留。上述快速检测方法在具体应用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方法各自适用范围及优缺点来选择使用 相关仪器 :csy-ng光谱农药残留检测仪

最大残留**物质后面的是什么意思

指由食品营养标准委员会推荐的,食品或动物饲料中允许的农药残留物的最大浓度(毫克/公斤)。最大残留限制标准是根据良好的农药使用方式(GAP)和在毒理学上认为可以接受的食品农药残留量制定的。

玉米子粒中重金属的允许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种成分是否有毒,要视其剂量的大小,只要不超过一定的**,就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我国对食品中重金属的允许量是有严格规定的:国家标准GB15201—1994规定,镉的允许标准为≤0.2毫克/千克(大米),即每1千克食品中镉的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我国GB14935—1994规定,粮食中铅的允许量标准为≤0.5毫克/千克。GB2762—1994规定,粮食中汞的允许标准为≤0.02毫克/千克,世界卫生组织(WHO)1972年建议,成年人每周暂定允许摄入汞的量不得超过0.3毫克(相当于每千克体重5微克)。砷虽不属于重金属,国家对其允许量也有规定,GB4810—1994指出,以总砷计,粮食中允许量标准为≤0.5毫克/千克,198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提出,成年人每日允许摄入砷的数量为0.12~0.13毫克。
为了清晰地比较,现将我国粮食中若干有毒有害物质的允许量标准列于表6。

表6 我国粮食中若干有毒有害物质的允许量标准(毫克/千克)
注:本表系根据我国1984、1994以及1996年制定的国家标准汇总编制而成。
重金属 镉(Cd)铬(Cr)铅(Pb)汞(Hg)砷(As)氟(F)允许量 ≤0.2 ≤1.0 ≤0.5 ≤0.02 ≤0.5 ≤1.5

蔬菜农药残留国标是什么

我国水果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表一
去除农药残留,请使用玛蒂尔蔬菜瓜果农药降解酶
名 称 种 类 **(mg/kg) 标准号
滴滴涕 杀虫剂 0.1 GB2763-81
六六六 杀虫剂 0.2 GB2763-81
倍硫磷 杀虫剂 0.05 GB4788-94
甲拌磷 杀虫剂 不得检出 GB4788-94
杀螟硫磷 杀虫剂 0.5 GB4788-94
敌敌畏 杀虫剂 0.2 GB5127-1998
对硫磷 杀虫剂 不得检出 GB5127-1998
乐果 杀虫剂 1.0 GB5127-1998
马拉硫磷 杀虫剂 不得检出 GB5127-1998
辛硫磷 杀虫剂 0.05 GB14868-94
百菌清 杀菌剂 1.0 GB14869-94
多菌灵 杀菌剂 0.5 GB14870-94
二氯苯醚菊酯 杀虫剂 2.0 GB14871-94
乙酰甲胺磷 杀虫剂 0.5 GB14872-94
甲胺磷 杀虫剂 不得检出 GB14873-94
地亚农 杀虫剂 0.5 GB14928.1-94
抗蚜威 杀虫剂 0.5 GB14928.2-94
溴氰菊酯 杀虫剂 0.11)-0.052) GB14928.4-94
氰戊菊酯 杀虫剂 0.2 GB14928.5-94
呋喃丹 杀虫剂 不得检出 GB14928.7-94
水胺硫磷 杀虫剂 0.023) GB14928.8-94
喹硫磷 杀虫剂 0.052) GB14928.10-9
草甘磷 除草剂 0.1 GB14968-94
克线丹 杀虫剂 0.0052) GB14969-94
西维因 杀虫剂 2.5 GB14971-94

农药残留**国家标准二

名 称 种 类 **(mg/kg) 标 准 号
粉锈宁 杀菌剂 0.2 GB14972-94
*** 杀螨剂 1 GB15194-94
氟氰戊菊酯 杀虫剂 0.5 GB15194-94
克菌丹 杀菌剂 15 GB15194-94
敌百虫 杀虫剂 0.1 GB16319-1996
亚胺硫磷 杀虫剂 0.5 GB16320-1996
苯丁锡 杀螨剂 5 4) GB16333-1996
除虫脲 杀虫剂 14) GB16333-1996
代森锰锌 杀菌剂 35) 56) GB16333-1996
克螨特 杀螨剂 54) GB16333-1996
塞螨酮 杀螨剂 0.54) GB16333-1996
三氟氯氰菊酯 杀虫剂 0.24) GB16333-1996
三唑锡 杀螨剂 24) GB16333-1996
丁硫克百威 杀虫剂 22) GB16333-1996
杀螟丹 杀虫剂 12) GB16333-1996
毒死蜱 杀虫剂 15) GB16333-1996
双甲脒 杀螨剂 0.54) GB16333-1996
溴螨酯 杀螨剂 54) GB16333-1996
异菌脲 杀菌剂 105) GB16333-1996
甲霜灵 杀菌剂 16) GB16333-1996
杀扑磷 除虫剂 22) GB16333-1996
灭多威 除虫剂 12) GB16333-1996
百草枯 除草剂 0.22) GB16333-1996
稻丰散 杀虫剂 12) GB16333-1996
塞菌灵 杀菌剂 102),0.37) GB16333-1996

国标中农药残留的检出限单位mg/kg是什么意思?

这个意思就是每公斤蔬菜残留的农药是多少毫克。

农药学中的“残毒”的正确概念是什么?急急急急

农药残留是指使用农药后,残存在植物体内、土壤和环境中的农药及其有毒代谢物的量。农药残毒就是残留在食品中的农药毒性。如果未按照国家安全使用规定施用农药和进行农产品采收,或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高毒农药,农产品就会有农药残毒,就会对食用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严重时会造成身体不适、呕吐、腹泻甚至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
那么解决的办法是什么呢?这里用含残毒最多的蔬菜和水果举例:
对于一般的蔬果,采用以下方法可将农药去除:
(1)冲洗 附着在菠菜、鸡毛菜等叶菜上的农药,可放在水槽或面盆中,一边冲、一边洗、一边排水,即流水洗菜,反复冲几次,可有效地将残留农药冲洗掉。冲洗中要注意节水。
(2)用淘米水浸泡 农药多酸性,遇碱性物质会因中和作用失去部分毒性。而淘米水呈弱碱性,可起到解毒作用。将买回的蔬菜水果先用清水冲一遍,再放入淘米水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3)削皮法 对马铃薯、胡萝卜、丝瓜、冬瓜等蔬菜以及苹果、梨等水果,洗净削皮也可去掉上面的农药残毒。
(4)煮沸法 烹调前,可将芹菜、菜花等蔬菜放在沸水中略煮一下,可去除90%以上残留农药。
(5)洗洁精消毒法 将洗净的蔬菜、水果放入滴入洗洁精的清水中浸泡几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农药残留有害吗

农药残留在瓜果蔬菜表面,必须用清水清洗干净,一点也不能入口,现代许多的并发症都是误食了农药赵成的,有的农药经过一段时间与空气接触,本身的药性已经发生了变异,如果误食,会给治疗增加难度。

食品法典是如何编排的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 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间组织。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包括10个综合主题委员会、11个商品委员会)和1个**间特别工作组。
食品法典以统一的形式提出并汇集了国际已采用的全部食品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有关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污染物、标签及说明、采样与分析方法等方面的通用条款及准则也列在其中。另外,食品法典还包括了食品加工的卫生规范(Codes of Practice)和其他推荐性措施等指导性条款。
现在,食品法典已成为全球消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法典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观念以及消费者的意识已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对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平食品贸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食品法典对保护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作用已在1985年联合国第39/248号决议中得到强调,为此食品法典指南采纳并加强了消费者保护政策的应用。该指南提醒各国**应充分考虑所有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尽可能地支持和采纳食品法典的标准。
食品法典与国际食品贸易关系密切,针对业已增长的全球市场,特别是作为保护消费者而普遍采用的统一食品标准,食品法典具有明显的优势。
因此,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均鼓励采用协调一致的国际食品标准。作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产物,SPS协议引用了法典标准、指南及推荐技术标准,以此作为促进国际食品贸易的措施。因此,法典标准已成为在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律框架内衡量一个国家食品措施和法规是否一致的基准。
成为唯一的国际参考标准
自从1961年开始制定国际食品法典以来,负责这一工作的CAC在食品质量和安全方面的工作业已得到世界的重视。在过去的四十多年中,CAC关注所有与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维护公平食品贸易有关的工作。
FAO和WHO一向支持与食品有关的科学和技术研究与讨论,正因为如此,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和相关事宜的认知已提升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在相关食品标准制定方面,食品法典也因此成为唯一的、最重要的国际参考标准。
促进国际对食品安全的认同
在全球范围内,广大消费者和大多数**对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同时也充分认识到选择好的食品对健康的重要性。消费者通常会要求其**采取立法的措施确保只有符合质量标准的安全食品才能销售,并最大限度地降低食源性健康危害风险。
CAC通过制定法典标准和对所有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大大地促使食品问题作为一项实质内容列入各国**的议事日程。事实上,各国**十分清楚若不能满足消费者对食品的要求而带来的政治影响。
增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CAC工作的最基本的准则已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那就是人们有权力要求他们所吃的食品是安全优质的。CAC主办一些国际会议和专业会议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这些会议本身也影响着委员会的工作,这些会议包括:联合国大会、FAO和WHO关于食品标准、食品中化学物质残留和食品贸易会议(同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合办)、FAO/WHO关于营养的国际大会、FAO世界食品高峰会议和WHO世界卫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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