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41%)登记证PD20100434-重庆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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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434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4 有效期至: 2025-1-14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重庆中邦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183-366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草龄较大时请酌情增加用量。2.喷药后6-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必须重喷;施用草甘膦3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产品性能
本药剂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适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注意事项
1.开启和使用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穿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洗净脸、皮肤及手。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活性,降低药效。3.本品遇土壤立即钝化失去活性,必须对杂草进行茎叶处理。4.用药时防止喷洒到作物其他绿色部位及其它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可能出现恶心及呕吐症状,可催吐,可用吐根糖浆或活性碳泥加入山梨醇诱吐,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剂对金属有腐蚀作用,应用塑料容器包装。2.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防潮、防晒。不宜与碱性物质混放。远离儿童。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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