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1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7 | 有效期至: | 2025-1-7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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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种子处理微囊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德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2000-30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2.手工拌种:按处理每100千克干种子加1.5~2.0升药液(推荐制剂用药量 + 清水),倒入种子上充分翻拌,待种子均匀着药后,倒出摊开置于通风处,阴干后播种。 2.机械拌种:按推荐制剂用量加适量清水,将药液调成浆状液;选用适宜的包衣机械,调整机械的药种比为1:100~200进行包衣处理。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加工成微囊悬浮剂持效期增长,对花生田蛴螬等地下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限制使用:本品不得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在花生播种前拌种。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了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