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稻瘟灵登记证PD20150106-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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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50106 首次批准日期: 2015-1-5 有效期至: 2025-1-5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80-10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喷施,间隔7天再喷施一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严禁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低毒杀菌剂,对稻瘟病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能够被水稻各部位吸收,并积累到叶部组织,从而发挥药效。
注意事项
1. 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2. 应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口罩,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清洗手及接触的皮肤。3. 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蜂的影响。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 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6. 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无全身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 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 不慎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 不慎吸入: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及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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