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10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1-5 | 有效期至: | 2025-1-5 |
| 农药名称: | 噻虫嗪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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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3-06-21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天麻蚜虫。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虫嗪 | thiamethoxam | 2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天麻 | 蚜虫 | 6-1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3-4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飞虱卵孵盛发期施药,兑水40—60公斤/亩,均匀喷雾。于天麻蚜虫盛发期,兑水15—50公斤/亩,均匀喷雾。2.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天麻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在天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8天。5.施药人员应避免和药剂直接接触,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及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和天麻蚜虫。 |
| 注意事项 | |||
| 1.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施药田块及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并更换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废弃物回收站。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孕期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