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吡虫啉登记证PD20100054-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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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054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4 有效期至: 2025-1-4
农药名称: 吡虫啉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18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虫啉 imidacloprid 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小麦 蚜虫 4-8克/亩(南方地区);12-16克/亩(北方地区)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4-8克/亩 喷雾
芹菜 蚜虫 4-8克/亩 喷雾
莲藕 莲缢管蚜 4-8克/亩 喷雾
菠菜 蚜虫 8-12克/亩 喷雾
韭菜 韭蛆 80-12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幼虫期、小麦蚜虫低龄幼虫期、菠菜蚜虫成若虫期、莲藕莲缢管蚜发生始盛期、芹菜蚜虫发生高峰期使用,应喷雾均匀。于上茬韭菜收割后,第二天,采用药土法,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2. 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对水稻稻飞虱,小麦、菠菜、芹菜蚜虫,莲藕莲缢管蚜,韭菜韭蛆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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