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20100029-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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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029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4 有效期至: 2025-1-4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备注: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杂草 90-150毫升/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3-7天,杂草处于萌动至1.5叶期,拌细土撒施,用药时田间应保持3cm左右水层,但不要淹过心叶,保持水层5-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酰胺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而导致死亡。对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如稗草、千金子、马唐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一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丁草胺对鱼毒性较强,养鱼稻田不能使用。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3、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用剩的农药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丁草胺对人体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不慎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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