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84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2-24 | 有效期至: | 2024-12-24 |
| 农药名称: | 除虫菊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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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云南南宝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除虫菊素 | pyrethrins | 1.5%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20-18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产品宜在十字花科蚜虫始盛期间施药,喷药时药液要与害虫充分接触,最好叶片正反两面喷雾。2.本产品为植物源农药,紫外线照射会加速分解。为延长药效作用时间,请避免在烈日下施药,日落后施药效果最佳。本品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间隔时间为2天,在作物生长周期用药次数不超过3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从白花除虫菊中提取的杀虫活性物质,对已获登记的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蚜虫具有触杀作用,对哺乳动物低毒,在环境中能迅速分解。 |
| 注意事项 | |||
| 1.建议与其他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6.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口鼻周围皮肤接触可能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可能引起头痛、头昏、恶心等症状。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