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三唑磷登记证PD2004073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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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40733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24-12-19
农药名称: 三唑磷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三唑磷 triazophos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红铃虫 125-15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三化螟 100-15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100-15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水象甲 120-160毫升/亩 喷雾
草地 草地螟 100-12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天数:棉花40天,水稻30天;棉花每季最多用药3次,水稻每季最多用药2次。2、本品防治稻水象甲,应在低龄幼虫期进行;防治其他害虫应在害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水象甲、棉花棉红铃虫和草地螟虫等害虫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5、使用完毕后,应用清水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严禁在池塘、渠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见储运方法)6、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为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急救治疗:误服后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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