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监管部门使用农药对农作物产生药害该谁负责
一、农药药害事故鉴定机构
农药药害的认定和处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为了规范、公正和及时处理农药药害事故纠纷,市农业局成立由农药检定所、植物保护站、果树站、蔬菜办公室、农技站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农药药害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开展药害事故的鉴定及损失评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药检定所,主持日常药害鉴定及损失评估受理工作。
二、药害事故鉴定的工作程序
1、遇有重大药害事件,告知药害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和领导,必要时要求**给予协助。
2、药害事故的受理
由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向市农药检定所提出申请,农药检定所派员进行实地查看,对造成药害的农药进行抽样检验保存,作调查笔录,确定受害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申请人应缴纳有关鉴定费用。
3、药害事故的鉴定
(1)根据调查人员初步了解的情况,选派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农药药害鉴定小组。
(2)鉴定小组进行实地勘验,对受害作物的生长过程开展调查,对受损作物的受害症状进行描述认定,并制作药害现场勘验记录。对药剂来源、施药时间、方法、剂量等做调查笔录,对受害作物受害症状进行特写拍照、取样、测算受害程度,并做出产量损失评估。对不能直接进行产量评估的,鉴定小组可进一步地调查测算,再做出损失评估。
(3)鉴定小组可根据药害事故情况,安排重复性田间农药试验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药害鉴定意见的形成
鉴定小组根据药害现场勘验、田间农药试验、农药鉴定等结果做出分析评估和定性,形成综合鉴定意见。
5、药害鉴定意见的告知
农药检定所将药害事故综合鉴定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地**,送达申请事故鉴定单位(人),并将药害鉴定意见和调查档案整理成卷,归档备查。
三、药害事故纠纷的处理
农药药害事故纠纷的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原则,一般按照行政调解制度进行调解处理。
1、组织农户和厂商双方当事人按照自愿调解的原则进行调解。由于农业生产有季节性比较强的特点,一般在形成鉴定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束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终止调解。
2、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药害纠纷调解协议书,写明药害调查过程、鉴定结果、调解事项及达成协议的结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送达当事人双方。
3、经调解不成而终止调解的或调解协议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农药经销单位制售假冒伪劣或严重违规农药造成严重药害的,除应负赔偿责任外,还应给予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完)

常见的农药一般有什么药害呢?
农药药害是指因施用农药对植物造成的伤害。产生药害的表现有影响植物的生长,如发生落叶、落花、落果、叶色变黄、叶片凋萎、灼伤、畸形、徒长及植株死亡等,有时还会降低农产品的产量或品质。农药药害分为急性药害和慢性药害。施药后几小时到几天内即出现症状的,称急性药害;施药后,不是很快出现明显症状,仅是表现光合作用缓慢,生长发育不良,延迟结实,果实变小或不结实,籽粒不饱满,产量降低或品质变差,则称慢性药害。
农药浓度过高产生药害如何补救
1、停止使用同类农药
果园出现药害后,当确定是哪种农药带来的危害,在未完全解除药害之前,尽量减少农药的使用,尤其是不得再度使用已明确产生药害的农药品种和剂型,防止加重损失。
2、用清水立即冲洗
如果施药浓度过大造成药害,要用喷雾器装满清水,朝果树叶片反复清洗,以冲刷掉残留在叶片表面的药剂。此项措施越早越及时效果越好。
3、适量修剪
果树受到药害后,要及时适量地进行修剪,剪除枯枝,摘除枯叶,防止枯死部分蔓延或受病菌侵染而引起病害。
4、喷药中和
如药害造成叶片白化时,可用粒状的50%腐殖酸钠配成3000倍液进行叶面喷雾;或用同样方法将50%腐殖酸钠配成5000倍液进行灌溉,3~5天后叶片会逐渐转绿;如因石硫合剂产生药害,在水洗的基础上,再喷洒400~500倍的米醋溶液,可减轻药害;如因波尔多液中的硫酸铜离子产生药害,可喷0.5%~1%的石灰水溶液来消除药害。
5、及时追肥
用植物细胞赋活剂,复硝酚钠2000倍加混0.3%尿素叶面喷雾,效果较为显著。植物生长内源激素芸苔素内酸有增加植物营养生长的作用,对果树药害亦有改善作用。增施速效肥,提高树体抗逆性能,能够缓和药害的程度。无论何种药害,叶面喷施0.3%的尿素溶液加0.2%磷酸二氢钾混合液,每隔15~17天喷1次,连喷2~3次,均可减轻药害。
如何补救农药药害
历史上有哪些著名的因药物引起的药害事件
1.含汞化学药物的危害
国外应用汞和汞化合物作为药物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在阿拉伯国家许多人用含汞的软膏治疗慢性皮肤病、麻风、斑疹伤寒等。哥伦布远航归来后欧洲流行梅毒,水银又成为了治疗梅毒的唯一有效药物。在英联邦,不仅婴儿用的牙粉、尿布漂洗粉中含有汞和汞化合物,而且也广泛应用甘汞(氯化亚汞)作为幼儿的轻泻药和驱虫剂。1890年以后有许多人特别是儿童患肢端疼痛病,约20个病人中有1个人死亡。后来经过长期调查才证实汞和汞化合物是引起这些病人患肢端疼痛病的原因。在1939-1948年间,仅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就有585名儿童死亡。
2.非那西丁引起严重的肾脏损害
在国外,非那西丁曾是一种广泛使用的解热镇痛药。1953年以后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瑞士、当时的西德和捷克、斯堪的纳维亚国家忽然发现肾脏病人大量增加。经过亢进证实这种增加主要是由于服用非那西丁所致。这种病例欧洲报告了2000例,美国报告了100例,加拿大报告了45例,有几百人死于慢性肾功能衰竭。自从有关国家**采取紧急措施,限制含非那西丁的药物出售以后,这类肾脏病人的数目就明显下降。但是也有证据表明,有的病人即使停用非那西丁长达8年以后,还可因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3.氨基比林引起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症
氨基比林于1893年合成,1897年首先在欧洲上市。本世纪20年代以后陆续有人发现服用此药的病人发生了口腔发炎、发热、咽喉痛等症状,化验检查时发现末梢血中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减少。经过调查证明氨基比林能引起严重的白细胞减少症,导致种种感染。到1934年仅美国就有1981人死于本病。到1938年,美国把该药从法定药物目录中删去,1940年以后,美国的这种病就明显减少。在丹麦,从30年代起就禁止使用氨基比林,到1951-1957年就没有再发现由于服用本品所致的白细胞减少症。
4.二硝基酚、三苯乙醇引起白内障
20世纪30年代,美国、巴西等国许多人用二硝基酚作为一种减肥药。20年后,这些国家发现白内障病人大量增加,调查证明是由于广泛应用二硝基酚所致。服用此药的人数超过100万人,白内障的发生率约为1%,甚至有人在停药一年后才发生白内障。
三苯乙醇为一种降胆固醇药,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上市,临床上很快就发现该药能引起脱发、皮肤干燥,男性乳房增大、阳痿、视力下降、白内障。美国有几十万人服用过此药,引起白内障的约千人。
5.磺胺酏剂引起严重的肾脏损害
1937年秋天,美国田纳西州的马森吉尔药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工业溶剂二甘醇代替酒精,生产出一种磺胺酏剂,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到这一年9-10月间,美国南方一些地方开发发现患肾功能衰竭的病大量增加。调查证明这种情况与该公司生产的磺胺酏剂有关,共发现358名病人,死亡107人。
6.二磺二乙基锡引起中毒性脑炎
1954年,法国巴黎附近一个小镇的药剂师制售一种含二碘二乙基锡的制剂,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引起270人中毒,出现头痛、呕吐、痉挛、虚脱、视力丧失等中毒性脑炎的症状,死亡110人。
7.氯碘羟喹与亚急性脊髓视神经病
氯碘羟喹是1933年上市的抗阿米巴药物,后发现它能防治旅行者腹泻,因此迅速风行于许多国家。50年代后期,日本医生发现许多人患亚急性视神经炎(简称SMON病),患者可有双足麻木、刺痛、无力、瘫痪、失明症状。日本厚生省于1967年拨款成立专门委员会,对该病的病因进行流行病学调查,4年后,查清氯碘羟喹与SMON病的因果关系。日本因服用此药而患该病的就有11 000人,死亡数百人,因这个事件有关企业共赔偿1 195亿日元。
8.孕激素与妇婴外生殖器男性化畸形
孕激素如黄体酮是治疗习惯性流产等妇科病的常用药物。1950年,美国霍普金斯大学医院的医生们发现有许多女性婴儿出现外生殖男性化的畸形,情况异常。经过调查发现这种情况与孕妇期间曾服用孕激素有关。在美国有约600名女婴出现了这种畸形。化学合成的孕激素在分子结构上与雄性激素相似,经多种动物实验也证明它能引起动物的雌性幼仔发生外生殖器雄性化现象。
9.己烯雌酚与少女**癌
己烯雌酚也是一种广泛用于治疗先兆流产的药物。1966-1969年间,美国波士顿市妇科医院的医生们在较短时间里先后发现有8名十多岁的少女患**癌,大大超过了自然情况下这各种病在少女人群中的发病率。经过深入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这些病例的发生与患者母亲妊娠期间服用己烯雌酚有因果关系,其相对危险度大于132倍。其他医院也陆续有报道,至1972年,各地共收到91例8~25岁的**癌患者的报告,其中49例患者的母亲在妊娠期间服用过己烯雌酚。
10.沙利度胺与海多豹肢畸形
沙利度胺(反应停)于1956年首先在西德上市。因它能用于治疗妊娠反应,迅速风行于欧洲、亚洲、澳洲、北美(不包括美国)、拉丁美洲的17个国家。1961年10月,三位德国医生在西德妇科学家会议上报告了一些海豹肢畸形患儿的病例,引起了大家的重视。以后其他地方报告接踵而来,许多新生婴儿的上肢、下肢特别短,甚至没有臂部和腿部,手和脚直接连在身体上。经过长时间的流行病调查,证明这种“海豹肢畸形”是与患者的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沙利度胺有关。调查发现,该药在几个国家里共引起畸形1万余人,仅在西德就有6000到8000例。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反应停事件的危害如此之大,但是在美国、瑞士和当时的东德,由于对进口药品审批严格把关,基本上没有受到这个事件的冲击。
11.苯丙醇胺与脑中风
苯丙醇胺(PPA)是一种麻黄碱的衍生物,通过收缩粘膜血管减轻或消除感冒引起的鼻粘膜充血、肿胀所致的鼻塞,与对乙酰氨基酚及镇咳药右美沙芬等配伍而成复方制剂,为常用的抗感冒药——如康泰克、康得、感冒灵胶囊等10余种药物。
20世纪70年代,通过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发现,有些中青年妇女的颅内出血可能与PPA有关,80年代又有30余例相似报告。
1992年,FDA建议美耶鲁大学医学院组织药物流行病学专家、内科及神经病学专家,共同组成研究小组,对PPA与出血性脑中风的相关性进行流行病学研究。结果发现:出血性脑中风的发病与发病前3天服用PPA有密切关系,其中与服用含PPA减肥药的相关程度极高。由此,FDA于 2000年11月6日决定撤销一切含PPA的制剂。
由于人们对自然科学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有一个漫长过程,加之一些药品研制生产中疏于严格管理,20世纪世界范围内发生了许多十分惨痛的“药害”事件,使2万多人死于药物的不良反应,伤残者不计其数。20世纪末,国际上已把药物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当作一种流行病学即药物流行病学加以研究和控制。药源性疾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已成为继心血管疾病、癌症、感染性疾病之后的第四类疾病。
药物不良反应重大药害事件的回顾,目的在于警示人们开方用药务必安全有效。必须加强新药的审批工作,加强药品上市后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建立健全的药物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流行。药物不良反应已越来越受到医药工作者及有关机构的高度重视
发生药害后应当采取什么补救措施?
大部分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使用不当产生药害后,极难完全恢复或缓解,只能采取一些栽培或耕作等措施(如喷灌稀释药剂吸收量,适当灌水或追肥促进生长等),设法促进植物生长或**植物自身的修复功能,使其逐步恢复正常生长发育,以尽可能降低损失。也可以采用作用互补或具有抗逆作用的生长调节剂,抵消或延缓药害的发生和发展进程。对于药害严重而不能恢复,可能造成严重减产甚至绝收的,应当考虑补种或重播。发生药害后,要完全恢复很难,最好的办法是预防药害的发生。因此,一定要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定使用,并考虑气候和水肥等环境条件的影响,避免药害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