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吡虫啉登记证PD20097985-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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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98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1 有效期至: 2024-12-1
农药名称: 吡虫啉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西安西诺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虫啉 imidacloprid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10-2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孵盛期及幼虫高峰期,兑水稀释液均匀喷雾。2、在幼虫发生高峰期,用本品10-20可/亩均匀喷雾。因为,稻飞虱多集中在稻丛基部,喷雾时应对准稻丛基部,防止漏喷。3、依据虫情,酌情加重或减少施药量。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于害虫的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使害虫迅速死亡,且无交互抗性问题。本品可迅速渗透植物叶片,击穿害虫体壁,药效快速而持久。本品为强内吸性胃毒杀虫剂,使用后可以在作物体内建立全面的防护机制,给予作物新芽、新叶严密防护,对于施药后迁入的害虫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勿与强碱性农药混用,以免降低药效。为确保杀虫效果,喷雾时应均匀、周到,为了确保防效,施药1-2小时后遇雨,应重施或者补喷。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喷药时做好安全防护,戴好口罩、手套、穿好防护服、胶鞋等,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或喝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应携此标签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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