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097945-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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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794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30 有效期至: 2024-11-30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63-83毫升 喷雾
苹果树 桃小食心虫 1250-1667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桃小食心虫宜于产卵初期施药1-2次;防治稻纵卷叶螟应在低龄幼虫期施药1-2次,均匀喷雾。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对烟草及瓜类、莴苣苗及其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4.本品在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3次;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2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产品性能
本品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的残留期则较长,用于防治苹果树小食心虫、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穿戴手套和防护服,并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症状:1.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2.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 3.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泻、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4.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4.一旦误服,不要引吐,立即送医治疗;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并送医治疗;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急救时注意防治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易燃,勿接近火源。2.本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避免渗漏或破裂,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勿与食品,饲料,饮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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