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9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30 | 有效期至: | 2024-11-30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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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幼虫始盛期均匀喷雾,傍晚施药效果更好。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光照下易分解,宜在傍晚进行田间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强烈的触杀、内吸和胃毒作用,对多种鳞翅目害虫的幼虫及虫卵有较好作用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严格遵守农药使用操作规程,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鸟、蜂、蚕及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使用时应注意。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5、建议与替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用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3、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按以下方法:[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定磷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