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8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20 | 有效期至: | 2024-11-20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72-96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3、在害虫发生初期叶面均匀喷雾。2、用药次数应根据当地用药习惯及害虫发生情况而定。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其作用机制是抑制害虫的胆碱酯酶,在水稻上防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对蜜蜂、家蚕、鱼类等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施药时穿戴防护服、防毒口罩、橡胶手套等,此时不得吸烟、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轻度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时还出现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出现癫痫样抽搐。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解毒可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加锁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4、运输中应避免倒置、暴晒、雨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