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铵膦登记证PD20142292-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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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2292 首次批准日期: 2014-11-2 有效期至: 2024-11-2
农药名称: 草铵膦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铵膦 glufosinate-ammonium 2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350-583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每亩30-50公斤均匀喷雾,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避免药液飘移。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如需技术咨询,请与本公司或当地植保部门联系。
产品性能
草铵膦属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积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
注意事项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喷药时要遵守国家《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手册。施药时穿胶鞋、戴橡胶手套和口罩并穿工作服。施药时不得进食、喝水、吸烟。施药后要及时清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3、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或丢弃。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勿将药剂及废液弃于池塘、河流、湖泊中,以免污染水源。禁止施药器械在河塘内洗涤。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上呼吸道有刺激。体内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烧、多汗、流涎、面色苍白、视力模糊、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血压升高、心跳加快、震颤、语言不清、昏迷、严重者可因呼吸中枢衰竭而造成死亡危险。急救措施: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用1%碳酸氢钠或1%食盐水洗胃;并视中毒轻重酌量口服或肌注阿托品,同时肌注解磷定等,必要时静脉补液或输血、止痉、保肝。忌用吗啡、氯丙嗪。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动物饲料一起存放或运输。2、本品应贮藏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防雨处。运输时应该注意避光、防高温、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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