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高氯·马登记证PD20096929-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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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92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9-23 有效期至: 2024-9-23
农药名称: 高氯·马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二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1.5%
马拉硫磷 malathion 18.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桃小食心虫 1000-15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高效氯氰菊酯与马拉硫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马拉硫磷进入虫体后可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毒杀作用,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饮食等,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使用完毕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3]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4]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无力、呕吐、流涎、视力模糊、瞳孔缩小、痉挛、昏迷、肌纤颤、肺水肿等。急救治疗:勿中毒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给病人皮下注射1-5毫克阿托品(按中毒轻重而定),并立即给病人洗胃,不能催吐,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上呼吸道受到刺激时可饮少量热牛奶及苏打。眼睛受到污染时立即用洁净温水充分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皮肤发炎时可用20%苏打水湿绷带包扎。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避免任何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亦不可用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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