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84104-34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4-9-20 | |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杀虫双 | bisultap | 1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多种害虫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 本品应于水稻螟虫卵孵化高峰期施药200-250克,兑水50-75千克均匀喷雾。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一定的熏蒸、杀卵作用,能有效的防治水稻作物的多种害虫。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 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 豆类、棉花及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易产生药害,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4. 本品对家蚕有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 在防治水稻螟虫等水稻基部害虫时,施药时应确保田间6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