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5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8-19 | 有效期至: | 2024-8-19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德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2-28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幼虫三龄前施药防治。2、施药后一小时内遇雨,天晴后应补喷。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5、施药后立即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时间间隔为24小时;6、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由辛硫磷和灭多威复配而成,具有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可有效地发挥各自的杀虫特点,对棉花棉铃虫有良好的防效。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鸟类、蜜蜂和家蚕高毒,对鱼中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要安全操作,注意防护,要穿防护衣和胶鞋,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镜,在操作期间,禁止吸烟、喝水和吃东西。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中毒时立即送医院治疗。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症状有头痛、恶心、多汗、胸闷、呼吸困难、瞳孔缩小、行走不稳、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如中毒,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如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十五分钟以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急救电话,010-8313234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放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要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 2、本品易燃,按危险化学品规定运输和贮存,要轻装轻卸,避免雨淋、日晒并远离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