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61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7-3 | 有效期至: | 2024-7-3 |
| 农药名称: | 甲氰·氧乐果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8% |
| 氧乐果 | omethoate | 2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 | 蚜虫 | 13-20毫升/亩 | 喷雾 |
| 大豆 | 食心虫 | 13-2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施药时间:卵孵化盛期施药。2.用水量:20-30公升/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7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5.本品在大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9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系甲氰菊酯与氧乐果的混合制剂,可充分发挥两种农药的特点,增效作用较明显,具有击倒速度较快,持效期较长等特点,并兼具触杀、胃毒、内吸等作用,用于防治大豆蚜虫、食心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产品中含有的氧乐果为限制使用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甘蔗作物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该剂不可用于杏树、枣树防治害虫,以免产生药害。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喷雾器械使用前、后须彻底清洗,防止其它类农药,尤其是除草剂混入造成药害。勿与碱性农药混用。残剩药剂和药液要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等高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天敌释放区禁用。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10-83132345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全身不适、恶心呕吐、呼吸障碍、心搏骤停、休克昏迷、痉挛、激动、烦燥不安、疼痛、肺水肿、脑水肿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应该用大量水清洗至少15分钟。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医生应判断中毒原因,若以甲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若以氧乐果中毒为主,处理原则:1、彻底洗胃,直到洗出液无农药味为止。2、抗胆碱药物应用,对中、重度中毒者必须早期足量给药,待阿托品用后,减量维持3-5天,具体情况因人而异。3、胆碱酯酶复能剂,解磷啶、氯磷定。72小时给药。否则对过老化的胆碱酯酶无复能作用,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