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唑磷·毒死蜱登记证PD20096102-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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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610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6-18 有效期至: 2024-6-18
农药名称: 唑磷·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三唑磷 triazophos 20%
毒死蜱 chlorpyrifos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三化螟 8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8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80-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二化螟在螟卵孵化始盛期施药。2..防治三化螟枯心苗时应掌握在卵孵化高峰前1-2天施药,防治白穗时在水稻抽穗率达5%-10%用药。 3.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害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喷施。4.在害虫大发生时,在第一次用药后7天左右进行第二次施药。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6.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节最多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当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停食而死亡。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本品对烟草、薯类、某些豆类、棉花易产生药害。注意药液飘移药害。3、本品对蚕、鱼虾、蜜蜂毒性高,避免在桑园、鱼塘等水域、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避免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及溅到眼睛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6、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
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视力模糊、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如药液溅到眼内,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2、切勿吞服,如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治疗,引吐并用碱性液体洗胃。解毒药剂为阿托品、解磷定。对症治疗。注意防止过量。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混合贮存与运输。3.远离火源及热源存放,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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