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PD20141545-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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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1545 首次批准日期: 2014-6-17 有效期至: 2024-6-17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5%
备注: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60-8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棉花棉铃虫卵孵高峰期至二龄幼虫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2.桑树、茶树对本品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漂移到临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3.遇大风天气或降雨请勿用药,以免影响药效。4.使用本品后的棉花至少应间隔14天才能收获,每季最多使用1次。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域。
产品性能
乙酰甲胺磷为内吸型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作用原理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本品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操作完毕后,应及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蜜蜂、鸟类、家蚕等有毒,对赤眼蜂有风险,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会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放飞区、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不可与碱性药剂混用,以免分解失效。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施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4、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残液不能随便泼洒,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以立即发病。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阿托品、解磷定为特效解毒剂;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急救电话:120。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火源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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