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14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6-6 | 有效期至: | 2024-6-6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12.5—125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于稻飞虱初发期至盛发期,亩用本品兑水40-60公斤,充分搅拌均匀后喷雾。2、大风天或预知数小时内会有大雨,请勿施药,以免达不到预期效果。 |
| 产品性能 | |||
| 本剂由毒死蜱原药、适宜的乳化剂和溶剂经混配加工而成,是一种有机磷类杀虫剂的制剂产品。本剂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薰蒸作用。在叶片上的残留期不长,但在封中的残留期则较长,对烟草敏感,对水稻的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剂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剂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合使用;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3、本剂对鱼类有毒,请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剂对蜜蜂高毒,开花植物花期附近禁用。5、本剂对家蚕有一定的毒性,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至桑园;并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至烟草田。、7、施药人员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要迎风喷药,以避免吸入药雾;施药时不包含、不抽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药剂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8、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10、建议与其他作用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剂。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若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若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感不适者,就医。若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等原因引起中毒,立即服用解毒剂,用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标签送医救治。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并保持通风。2、不得与食品、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并置于阴凉干燥处。3、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远离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加锁并密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