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95961-安徽省四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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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96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6-4 有效期至: 2024-6-4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省四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9%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杂草 50-6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苗)移栽田使用。每亩用本品拌土10-20公斤,于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秧苗完全活棵后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3-5厘米。药后保持一星期以上水为宜。此时可补水,不能排水,水深不能淹没水稻心叶。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除草剂,用在水稻移栽田可防除禾草、莎草科杂草及阔叶杂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漏水田、弱苗、病苗等移栽田不能用。2、施药时应穿长衣、靴子、戴手套、眼镜、口罩等,防止药液吸入口鼻;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及其他暴露部位。每季最多使用1次。3、施药器械使用后请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5、施药时应选择晴好无风天气。6、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清洗蔬菜,也不能排入水生蔬菜田。
中毒急救措施
如药溅入眼睛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再请医生治疗;误服,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并加锁;2、不能与种子、食物、饲料、化肥等同储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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