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8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27 | 有效期至: | 2024-5-27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信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蚜 | 25-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于棉蚜若蚜盛发期开始使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辛硫磷光照易分解,宜于傍晚或阴天施药。4.本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二元复配制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作用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及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 注意事项 |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5.鸟类保护区、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6.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对症治疗。中毒急救(24小时)电话:4000990766/4008867120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