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56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5-14 | 有效期至: | 2024-5-14 |
| 农药名称: | 杀单·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波石原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0% |
| 杀虫单 | monosultap | 4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70-10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75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防治二化螟用药最佳时期为卵孵化高峰前1-2天,要喷足药液量,以药液从叶面落入稻苗颈部为佳;防治稻纵卷叶螟用药最佳时期为低龄幼虫初发期,并使用细喷雾技术为佳。 2、本品对棉花易产生药害,对大豆、四季豆、马铃薯等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接触这些作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沙蚕毒素与有机磷杀虫剂的混合制剂,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内吸、拒食与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等害虫。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喷施2次。 2.一般每亩均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实际使用时可根据虫情酌情增减水量和药量。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配药及施药时应穿戴农药常规作业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勿让药粉接触身体。 5.施药后应立即清洗手足脸、作业服和施药器械。 6.剩余药剂及清洗液要妥善处理,不要倒入河流、湖泊、小溪、鱼塘等地方,以免污染环境。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鸟类保护区、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9.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 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瞌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眼接触,用大量水清洗。皮肤接触,立即使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如有刺激,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就诊。如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到医院就诊。用阿托品对症治疗,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并加锁。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请注意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