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95542-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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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5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12 有效期至: 2024-5-12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5%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28-39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4-7天拌细土均匀撒施。每季做多使用一次。 2、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水层高度不能超过水稻心叶。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3、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80天。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作用,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吸药,对杂草支链氨基酸合成起阻抑作用,阻碍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生长受抑制而死亡。
注意事项
1、该药用量少,必须称量准确。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等对该药敏感。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田(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不能用于小苗移栽田、水稻秧田、直播田、干田、倒苗、弱苗田以及漏水田等。2、施药田块应田面平整。稻苗露水未干不可施药。严禁使用喷雾法施药。3、不可将有药田水排入席草田,荸荠田及藕田。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避免药剂流入水中污染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使用本品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衣服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时切勿吸烟,不可进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清洗手、脸等,用药时穿的衣服应清洗干净后使用。5、首次使用本剂,应在植保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溅入眼中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 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 没有专门的解毒药。误服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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