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PD20095425-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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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42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5-11 有效期至: 2024-5-11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70-1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100-15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大豆苗后1-3复叶一年生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 2、于花生田一年生阔叶杂草3-5叶期喷雾。3、每季最多使用一次。4、喷药时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阔叶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夏大豆、花生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使用后药剂很快被叶部吸收,破坏杂草的光合作用,叶片黄化,迅速枯萎死亡。喷药后4-6小 时内降雨亦不降低其除草效果。药液在土壤里被根部吸收也能发挥杀草作用 ,而大豆、花生吸收药剂后能迅速降解。
注意事项
1、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产生不同程度药害。2、间套有敏感作物的田块不能用此药。3、在大豆田干旱等不良条件下喷药,叶面会受到一些伤害,严重时会有暂时萎蔫,但在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及产量。4、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入眼中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吸入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误服中毒,立即携带标签就医,催吐,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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