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液登记证WP20140103-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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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103 首次批准日期: 2014-5-6 有效期至: 2024-5-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绿岛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 dimefluthrin 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室内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V),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无需旋下液瓶,但要保持液瓶竖直向上。当药液用完,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勿侧放或倒放。
产品性能
本品为卫生用杀虫剂,以四氟甲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杀作用,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场所,可连续使用30个晚上(每晚8小时计)。
注意事项
1.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止使用。2.使用时请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3.初次使用请提前一小时通电预热;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4.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5.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连续几夜后,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电热蚊香液加热器。6.用后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8.用后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应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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