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95299-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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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529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27 有效期至: 2024-4-27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泡腾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19-12-27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21%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30-40克/亩(南方地区) 撒施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叶期前施药,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6天。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复配而成的。二者混配后,可扩大杀草谱。
注意事项
1、施药田地面一定要平整,排灌水一定要疏畅。 2、青苔、藻类、水棉严重地段慎用;漏水田、弱苗田慎用;直播田和苗期禁用。3、本品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大量口服要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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