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S-诱抗素登记证PD20140946-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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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40946 首次批准日期: 2014-4-14 有效期至: 2029-4-13
农药名称: S-诱抗素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四川龙蟒福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S-诱抗素 (+)-abscisic acid 0.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调节生长 1000-1500倍液 茎叶喷雾
花生 调节生长 1000-20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将本品稀释1000-1500倍,分别于棉花苗期3片真叶、第一次施药10天后及初花期,茎叶均匀喷雾。2、本品于花生3-4复叶期第一次施药,间隔15天左右第二次施药,开花下针期第三次施药。3、大风或预计一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S-诱抗素是一种天然植物生长调节剂,能促进植物协调生长,诱导植物多种抗逆基因表达,提高植物生长素质,有效增强植物抵抗逆境的能力。本品能增强植物光合作用,促进根系发育和营养物质的合成与积累,对改善品质,提高产量有一定效果。
注意事项
1、忌与碱性农药混用,忌用碱性水(PH>7.0)稀释本产品,稀释液中加入不量的食醋或白酒,效果会更好。2、请在阴天或晴天傍晚喷施,喷药后6小时内下雨应补喷。3、植株弱小时,兑水量应取上限。4、避光保存,开启包装后最好一次性用完。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1、吸入或误食,如有不适症状,立即携此标签前往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2、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包装,置于阴凉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与强氧化剂分开存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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