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生长调节剂甲哌鎓登记证PD20094422-陕西省西安市植丰农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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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442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4-1 有效期至: 2024-4-1
农药名称: 甲哌鎓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溶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省西安市植丰农药厂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植物生长调节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哌鎓 mepiquat chloride 9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调节生长 3.1-4.1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棉花徒长(疯长)的调节,可在初花期或盛花期作茎叶处理。亩用药液50千克,喷雾均匀周到。2.如出现抑制生长过度现象,可用赤霉酸缓解。3.应在睛朗天气的傍晚施药。
产品性能
为内吸植物生长延缓剂,能抑制细胞伸长,抑制赤霉素的生物合成。延缓营养体生长,使植株矮小化,株型紧凑,能增加叶绿素含量,提高叶片同化能力。
注意事项
1.在水肥条件好,棉花徒长的田块使用,水肥条件差,棉花长势弱的地块勿用。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间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施药期间仍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中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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