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24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1 | 有效期至: | 2024-3-31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垦原生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40-8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害虫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3次。2.因本品含辛硫酸,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发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上的棉铃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 注意事项 | |||
| 1.不可与呈碱性、强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做多使用次数为3次。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早晨或傍晚。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酸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灭多威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不可用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