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丁登记证PD20093836-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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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83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25 有效期至: 2029-3-24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11-13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5%
丁草胺 butachlor 3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20-150克/亩(南方地区)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在抛秧后5-7天,即秧苗直立扎根缓苗后,稗草1.5叶期之前使用,每亩用量120-150克,与15-20公斤尿素或细沙充分搅拌后,均匀撒施。施药前稻田要平整,施药时保持田面水深3-4厘米,保水5-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苄嘧磺隆与丁草胺复配的广谱性南方抛秧苗田专用除草剂,可有效防除南方水稻抛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胶皮手套等,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厘米,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5.视田间草情,适用于阔叶杂草和禾草优势地块和稗草少的地块。 6.对鱼毒性较强,不能用于养鱼,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无解毒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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