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3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18 | 有效期至: | 2029-3-17 |
| 农药名称: | 杀双·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威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3%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5% |
| 杀虫双 | bisultap | 1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豆 | 美洲斑潜蝇 | 40-5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最好在傍晚使用。 2.本品对高粱和棉花较为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对上述作物产生药害。 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请勿施药。 4.本品稀释后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6. 产品在大豆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熏蒸多重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使害虫失去侵害作物能力、行动迟缓、不取食、麻痹,最终死亡。 |
| 注意事项 | |||
| 1.应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药剂交替使用,可减缓抗性生产。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有毒,特别对家蚕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但应现混现用。4.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防护服、戴手套与口罩),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甘蔗作物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7.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流涎、视力模糊、眼结膜充血、恶心、呕吐、抽搐、痉挛、呼吸困难、昏迷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误食: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饮大量温水催吐、洗胃(患者清醒时),解毒可以用阿品托。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91-88153565。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