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093225-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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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225 首次批准日期: 2010-6-3 有效期至: 2029-3-11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113-15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5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飞虱 80-12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飞虱低龄幼(若)虫期、棉铃虫和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每亩对水40-50千克均匀喷雾一次。2、防治稻飞虱施药后应保持田间3-5厘米浅水层5-7天。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水稻,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棉花,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抑制昆虫胆碱酯酶活性,具有强烈的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速度较快,且不宜产生抗性,对防治水稻和棉花作物上害虫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对烟草敏感,避免飘移产生药害。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5.使用过施药器械需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等。急救措施:如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发生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参照以下方法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急救时注意防止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贮存在远离食物、饲料和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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