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氟铃·辛硫磷登记证PD20093134-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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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13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10 有效期至: 2029-3-9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2%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铃脲 hexaflumuron 2%
辛硫磷 phoxim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十字花科蔬菜 小菜蛾 80-11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110-14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加水20-30公升/亩,于害虫卵孵化盛期茎叶喷雾施药。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系苯甲酰脲类与有机磷类杀虫剂的混合制剂,以胃毒作用和触杀作用为主,无内吸作用。本品击倒力强,作用迅速,具有很高的杀虫和接触杀卵活性,尤其对锦铃虫、小菜蛾等害虫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对食叶害虫宜在低龄幼虫期施药,对钻地害虫,宜在产卵末期至卵孵盛期施药。2.本品安全间隔期为:萝卜、甘蓝7天,最多使用3次;油菜为14天,最多使用2次;棉花为21天,最多使用3次。3.施药时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若溅到衣服或皮肤上,立即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施药后及时洗手、脸和裸露部位,避免孕妇与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4.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喷雾器械使用前、后须彻底清洗,防止其它类农,尤其是除草剂混入造成药害。勿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残剩药剂和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5.本品对蜜蜂高毒,施药要避开蜜源植物。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为氟铃脲与辛硫磷复配制剂,发生中毒时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急救。救治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有机磷类农药中毒症状有: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视力模糊、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行走不稳、腹疼腹泻等。如判断为有机磷农药中毒,则救治时应注意:[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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