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20093108-济南乐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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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31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3-9 有效期至: 2029-3-8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水乳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济南乐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4-22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0克/升
备注: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60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杂草 110-140毫升/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水稻移栽后5—7天,杂草萌芽至1—5叶期药土施药一次。2.在水稻移栽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丁草胺原药、乳化剂和水复合加工而成,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用于移栽水稻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有较好效果。
注意事项
1.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三叶期前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2.丁草胺对鱼类等水生物毒性较强,鱼虾套养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药后的田水也不能排入鱼塘、河流等水体中。3.本品有毒,使用时注意防护。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无解毒药,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2.装卸、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或热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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