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92595-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59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27 有效期至: 2029-2-26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备注: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浙江平湖农药厂。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4%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30-44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水稻移栽后施药,早稻5-9天,晚稻3-7天,最迟不要超过15天,稗草1.5叶期,可结合追肥时使用,先用少量砂土或尿素拌匀,再加尿素约7.5公斤/亩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后要保持3厘米左右水层5-7天,以提高除草效果。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复配的水稻田一次性除草剂,具有杀草谱广,可防除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适用于秧龄30天以上的大苗移栽田。2、施药后田水层不宜过深,严禁水层淹过水稻心叶。3、漏水田要先堵漏后施药以保证药效;易涝田、冷水田和砂质田慎用。4、一季水稻最多使用本品1次。5、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
中毒急救措施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误服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远离儿童并加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