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5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7 | 有效期至: | 2029-2-26 |
| 农药名称: | 氰戊·氧乐果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氧乐果 | omethoate | 20% |
| 氰戊菊酯 | fenvalerate | 1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红铃虫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防治棉花蚜虫宜在棉蚜初发期施药,隔10天左右,视棉蚜发生情况再施药。3.本品对高粱、枣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施一次药害。4.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24h。 |
| 产品性能 |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是一种杀虫剂,对若虫击倒力快,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一定的胃毒作用。 |
| 注意事项 | |||
| 1. 对蜜蜂、鱼虾、家禽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刺痛,接触量大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抽搐、休克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为有机磷农药与菊酯类农药的混配制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氧乐果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氰戊菊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不能催吐。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13-7501059。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搬轻放,防治破损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