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23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5 | 有效期至: | 2029-2-24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60-80克/亩 | 喷雾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160-24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掌握在害虫孵孵化高峰期用药,施时应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抗生毒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柑橘红蜘蛛、棉花棉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柑橘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甘蓝为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叶菜1次, 萝卜2次, 甘蓝3次。2、不能碱性物质混用。3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要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使用时如出现头晕、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施药,离开施药场所,移至空气流通处,严重时,应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1、皮肤接触:脱去被污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r—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