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092104-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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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2104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23 有效期至: 2029-2-22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苹果树 桃小食心虫 1500-2500倍液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卵果率0.5%—1.0%,初龄幼虫蛀果之前按稀释倍数用药,注意喷雾要均匀。2.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烟草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硫逐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适用于苹果树桃小食心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 本产品在苹果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剂触及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无力多汗、呕吐、痉挛视力模糊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治疗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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