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杀蟑饵剂登记证WP20090112-浙江宁尔杀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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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9011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9 有效期至: 2029-2-8
农药名称: 杀蟑饵剂 毒性: 低毒

剂型: 饵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宁尔杀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8-25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蜚蠊 / 投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仅适用于室内,使用时只需将本品按每平方米0.5-1克的剂量,分成3-6个投放点,投放于蟑螂躲藏和出没的活动场所,在不适宜直接投药的场所可将药饵盛放于各种小容器内。
产品性能
本品适用于宾馆、饭店、工厂、居民住宅等室内场所用于防治蜚蠊。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2、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用水。3、蚕室及其附近禁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触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严重可去医院医治。不慎误服,请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切勿催吐,并用阿托品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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