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乙登记证PD20091709-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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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709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3 有效期至: 2029-2-2
农药名称: 苄·乙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10.8%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3.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40-56克/亩 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莎草 40-56克/亩 毒土法
水稻移栽田 多年生杂草 40-56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水稻移栽完全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前采用土毒法,亩拌湿润细土20千克,均匀撒施。施药时水层3-5厘米,保水5-7天,此期间只能补水,不能排水。
产品性能
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为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转移到杂草各部,阻止细胞的分裂和生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生长,阻碍根部生长而坏死。
注意事项
1、该产品最多使用1次。2、施药后不可灌水排入荸荠田、茹田、鱼塘,防止药害。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时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污染皮肤、眼睛、吸入药液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本品仅用于大苗移栽田。不能用于直播田、秧田、小苗移栽田、病弱苗田、漏水田等。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就医。若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可催吐。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远离热源、火源。2、本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运输中确保不泄漏、不损坏,防高温和雨淋。严禁与酸类、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混运。3、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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