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吡虫啉登记证PD20091742-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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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742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4 有效期至: 2029-2-3
农药名称: 吡虫啉 毒性: 低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虫啉 imidacloprid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10-2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稻飞虱卵初孵期或1-2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性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2、施药时应按照《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按本标签推荐剂量和方法用药。3、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手套、保护面罩等,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4、施药后空袋(瓶)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开花植物花期、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药剂不慎触及皮肤,可用肥皂水洗净;如不慎入眼,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应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此药剂,不要用药物引吐,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贮存时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有明火的区域,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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