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速灭威登记证PD20091616-湖南生华农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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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6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2-3 有效期至: 2029-2-2
农药名称: 速灭威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湖南生华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二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速灭威 metolcarb 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飞虱 150-2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若虫盛发期施药,亩用制剂兑水50升均匀喷雾于水稻植株中下部。2、某些水稻品种对本品敏感,应在分孽末期使用,浓度不宜太高,否则会使叶片变黄。对蜜蜂的杀伤力大,不宜在花期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熏蒸作用。击倒力较强,持效期较短。对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作用,是防治水稻飞虱的较好药剂。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南方14天,北方2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施药后要换洗被污染的衣服,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注意保护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6、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施药后的田水禁止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头痛、呕吐、出汗、流涎,严重者呼吸困难等。药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不慎误服,及时携此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葡萄醛酸内脂及胆碱解毒。忌用解磷定等肟类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小孩不能触及的地方,加锁保管,远离火源和热源。2、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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