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20091063-吉林市吉九农科农药有限公司

作者: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106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1 有效期至: 2029-1-20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市吉九农科农药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6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4-6天,每公顷用药量对细潮土225-300千克,搅拌后均匀撒施。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适用于水稻移栽田除草,能够防除稗草、异型莎草、水苋、鸭舌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根据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GB8321.1-1987.2.施药前堵住进出水口,水层要调到3-5厘米,保持水层5-7天,然后转入正常管理。3.地块要平整、病、伤、弱苗慎用,在施药期间连续出现30摄氏度以上的高温时用药量酌减。4.应选择无风无雨天,露水干后施药,丁草胺对超过二叶期的禾本科杂草(如稗草)无效。5.本品对鱼高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施药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衣服、口罩、手套、眼镜等)。7.一亩等于667平方米,一公顷等于15亩。
中毒急救措施
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立即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本品务必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