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06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19 | 有效期至: | 2029-1-18 |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新乡市弗思特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施药要均匀周到,避免在强光照射下施药,最好在傍晚或夜间施用。3.防治棉花棉铃虫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喷雾。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辛硫磷和灭多威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 注意事项 |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等物质混用。5.本品对果园、高粱、苜蓿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与作物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373-5895636。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