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090608-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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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608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4 有效期至: 2029-1-13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纵卷叶螟 75-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75-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稻纵卷叶螟,于卵孵高峰至幼虫1-2龄发生高峰期对水稻均匀喷雾,亩兑水50公斤。防治稻飞虱,于稻飞虱发生期用药,亩兑水50公斤对水稻均匀喷雾,使用间隔期10天左右。施药后6小时内遇雨,天晴后应补喷。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建议本品在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适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不能与碱性农药及物质混用,各种作物收获前应停止用药。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4、严禁在蜜蜂活动区使用。5、在采桑期间,应避免在桑园和蚕室附近使用;附近农田使用时,避免漂移至桑叶上。6、避免污染水源,在鱼塘和虾塘附近慎用。7、严禁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域。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误食会引起急性中毒,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治疗中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危害。皮肤污染及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同贮同运,严防日晒和潮湿,远离火源或热源。使用和搬运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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