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丁草胺登记证PD20090423-撒播科姆(山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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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423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2 有效期至: 2029-1-11
农药名称: 丁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撒播科姆(山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撒播农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丁草胺 butachlor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移栽水稻田 一年生杂草 100-135克/亩(南方):135-170克/亩(北方)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剂应在水稻移栽后5-7天,加湿润细土15-20公斤/亩,拌成药土撒施。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时,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抑制细胞生长,导致杂草死亡。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较为安全,对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移栽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时田间保湿,喷药后灌浅水层3-5厘米(不淹秧苗心叶)。保水3-5天后,进行正常管理。3.砂土质和漏水田应慎用。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产品。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2.不慎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请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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