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甲草胺登记证PD20090415-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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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9041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12 有效期至: 2029-1-11
农药名称: 甲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3%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甲草胺 alachlor 4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200-250毫升/亩 喷雾
夏大豆田 部分阔叶杂草 200-2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用于防除夏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每亩兑水45-60公斤,于夏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吸收后向上传导;种子和根也吸收传导,但吸收量较少,传导速度慢。出苗后主要靠根吸收向上传导。甲草胺进入植物体内抑制蛋白酶活动, 使蛋白质无法合成,造成芽和根停止生长,使不定根无法形成。可防治夏大豆田中稗草、马唐、蟋蟀草、狗尾草、马齿苋、轮生粟米草、藜、蓼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勿翻动土层,严禁渍水。而积水的低洼地不宜使用。2、高粱、谷子、水稻、小麦、黄瓜、瓜类、胡萝卜、韭菜、 菠菜不宜使用甲草胺。喷雾应在无风或微风天进行,以防药液飘移危害邻近敏感作物。3、每季作物只能使用一次,对下茬作物无影响。4、土壤干旱时,适当加大兑水量,每亩不低于45公斤,务求做到喷匀、喷透。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施药时做好人体防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 ;如误服,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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